摘要

法律行为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基础,是民法的重要概念,在《民法总则》中虚假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有简单的规定,但是对于虚假民事法律行为适用范围、认定、对第三人的效力等方面的规定漏洞导致虚假民事法律行为在实务中的效力有较多的争议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