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持续迈向商品服务贸易现代化的大背景下,网络消费爆发式持续增长,促使线上纠纷解决机制适应性调整成为必要。为进一步摆脱我国司法在线争议解决“案多人少”的困境,应坚持突破在线争议解决即为“ADR线上化版本”的局限性,共同实现非司法在线争议解决的多元共建和诉源治理,真正形成集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并行的在线争议解决发展格局。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实现我国互联网纠纷源头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可行的发展路径。我国应当继续秉持“网上枫桥经验”的诉源治理逻辑,在互联网治理框架下建构以预防为先的舆情监测在线争议解决、优位挺前的非司法在线争议解决、裁判终局式的司法在线争议解决,间接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网络空间治理格局,逐步实现人民群众优先选用在线争议解决化解矛盾纠纷的思维范式转换。同时,为加速实现在线争议解决诉源治理现代化,应当以加大在线争议解决新媒体宣传推广工作为铺垫,强化舆情监测前端治理优位能效为核心,不断规范在线争议解决人才队伍的职业操守和制度建设。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