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关于共同犯罪审判程序的法律规定零散稀疏、立法位阶较低,难以有效规范司法实践中对共同犯罪案件的审理。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不当合并审理使庭审流于形式,指控排序和指定辩护等制度的缺失为暗箱操作提供了可能,不当的分案审理使案件事实难以查明。共同犯罪审判程序具有别于一人单独犯罪案件审判程序的独特机理,立法应当对共同犯罪牵连管辖、合并审理和分案审理的条件、合并审理的质证规则、共同犯罪案件被告人的指控排序和指定辩护制度、上诉权利的行使等作出系统周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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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复旦大学;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