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市管[2021]132号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规范行政行为,我局对《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和《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