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解放初,中共中央试图将组建工会和恢复生产结合起来。但干部更侧重于动员工人、组建工会,而工人出于利益考虑和报复资方情绪,在劳资谈判中提出了过高物质要求。各地的劳资纠纷增多,阻碍了恢复生产,引起了中共中央的重视。中共调查后决定以劳资协商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方式来解决纠纷。在此方式中,工会代表工人,政府转变为劳资之间的协调者、仲裁者。这种调整促进了组建工会,也推动了解决劳资纠纷和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