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后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贫困现象并不能彻底消灭,如何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确保"贫困脆弱性群体"彻底摆脱贫困、实现低收入群体的稳步增收是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目标面临的一个新任务和新课题。文章基于CFPS 2012年和2016年微观数据,根据期望贫困的脆弱性(VEP)定义和方法测算了我国农村家庭贫困脆弱性水平,研究发现,所有家庭未来陷入贫困的平均可能性在2012年为26.4%,2016年为5.3%,且非脆弱家庭脱贫比例与脆弱家庭相比高出18%,脆弱家庭返贫比例与非脆弱家庭相比高出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