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推行审批制度改革以来,下发了一系列涉及防雷管理职能调整的决定,取消了部分审批事项,对建设工程防雷装置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优化整合,防雷检测市场向社会全面开放。地方政府进一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减少审批环节、减少申请材料、缩短办事时间。如何界定部门间的防雷安全监管职能,适应地方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气象部门依法依规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职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是今后一个时期防雷管理面临的新问题。通过对近年来防雷安全监管实践的问题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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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