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跨部门协同实践不断在更深的治理层次展开,协同规则不完善、利益协调规则缺位、法律关系不明晰等一系列法治困境愈发成为导致协同失灵、影响协同效率与效果的关键因素,需要我们从法学的规范视角出发,在明确其制度定位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地探索跨部门协同的法治路径。应紧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语境,从完善跨部门协同的组织法律依据、程序法律依据、利益协调规则以及构建信任规则等方面入手,创新、优化协同治理机制,推进跨部门协同法治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