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将森林资源产权配置到农村家庭户,农户成为新的森林经营主体,林地流转在各地进一步展开,但由于限额管理制度的约束,他们并没有完整的处置权和收益权。林地产权的残缺会降低使用者的预期收益,进而影响林地流转行为。因此,根据变化了的森林经营主体特征研究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与林地流转行为之间的关系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