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已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可以看出将个人信息分为两大类,即一般个人信息与敏感个人信息。对劳动者个人信息进行保护,不仅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诉求,更是企业防范用工风险,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的必然要求。鉴于劳动者个人信息保护的企业风险点主要集中于招聘、日常管理和劳动者离职后等环节,企业应对的合规策略除了在规章制度上对劳动者个人信息使用、救济等进行规定外,还应关注对于招聘、日常管理和劳动者离职后等环节的劳动者个人信息使用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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