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已经建立起野生动物保护法律体系,但在指导理念、立法技术、制度设计、监管执法等方面其仍存在一些缺陷,难以适应预防和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需要,亦无法有效回应风险社会提出的现代挑战。当前,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已经提上日程,其应充分体现生物安全、健康中国的理念和利益衡平的思想,除完善自身的法律制度之外,还应与《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刑法》《民法典》《生物安全法》等法律相衔接,以形成一个多角度、立体式、复合型的法律保护体系。同时,为了保证法律的落地实施,相关部门应当严格监管,加强执法,构建综合规制和约束体系,实现社会共治。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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