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伊洛河流域水灾及赈救分析

作者:罗丽娟
来源: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 41(01): 91-96.
DOI:10.19327/j.cnki.zuaxb.1009-1750.2022.01.014

摘要

1931年8月伊洛河流域受极端降水影响,部分河段出现决口、漫溢,沿河各县损失惨重。通过分析伊洛河流域各县灾情官方汇总数据可知,其受灾程度可划分为三个等级:一是受灾严重区域,包括巩县、孟津县、偃师县和洛阳县;二是中等灾情区域,包括新安县、宜阳县、平等县、洛宁县和嵩县;三是受灾较轻区域,包括渑池县和自由县。受灾区域集中分布在伊洛河流域中下游地区,尤其是夹滩滞洪区,呈现越靠近下游受灾等级越高的现象。灾情程度除了受自然因素影响,还受各县农业发展状况等经济因素的影响。面对“数百年未有之奇灾”,灾后赈救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受时局影响,灾区民众生活仍举步维艰,除部分官员救灾不力之外,社会整体救灾能力还受到水灾发生前后的时局影响,论证了灾害是以人类社会为载体并深受社会发展影响的社会属性与自然属性相互叠加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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