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开始实施以来,其作用是为规范企业破产重整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本文以会计师事务所的视角,将"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中有关企业经营分部的概念怎样运用于出售式破产重整的内容中进行探讨,即采取出售经营分部式重整的模式来制定债务人的破产重整计划,并结合实务中的有关案例来分析该模式所具备的优势和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