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皖政[2021]2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省政府决定,2021年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