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针对夫妻共同债务纠纷确立了新的事实认定规则,对应事实认定的证明责任规范也需要进行调整。浙江省高院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证明责任分配的通知混淆了主客观证明责任。明晰主客观证明责任概念和行使方式,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纠纷中事实的属性,是进行证明责任分配的前提。在确认客观证明责任始终由主张夫妻共同负债这一要件事实的当事人承担后,主观证明责任如何在当事人之间承担是推进事实认定的关键,一些具体举证策略也可以在该类纠纷中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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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