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联合国作为《日内瓦公约》等国际条约的非缔约方,武装冲突法是否适用联合国维和行动始终存在争议。随着联合国维和行动由传统型向积极型转变,维和部队越来越多地使用武力完成任务,这就使武装冲突法适用维和行动的问题愈加突出。联合国具有国际法律人格,是国际法的主体,有资格签定国际公约;联合国具有加入《日内瓦公约》的主体资格;《日内瓦公约》对联合国具有适用性;维和部队在武装冲突中具有交战方地位。因此,武装冲突法适用联合国维和行动。作为维和大国,支持武装冲突法适用维和行动对于中国参与维和行动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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