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对下述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申请进行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编号:拆许字(2005)第33号]。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商品住宅用地(政府储备用地)。二、拆迁地点和范围:天河区员村二横路地段,即现员村二横路13号、15号、19号之一、21号,员村西街42号,南社大街36号,员村四横路122号、128号及员村二横路尾码头,广州纺织工业供销公司物资仓库以及门牌未列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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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