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转型期的当下,社会矛盾较为突出、疑难问题层出不穷,执意追求刑法体系的"外在善"难免会使立法活动频繁。特别是中国1997年新刑法出台以来,在近20年时间通过了一部单行刑法以及9部刑法修正案对其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在刑事立法中贯彻"法益侵害"这一基本立法原则,对基于特定时期立法技术的不完善而形成的不合时宜的立法规定应及时予以非犯罪化,如此将有利于中国刑事立法技术的提升与刑法结构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