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东阳西周墓地可划分为不同族属的两类四个墓区,包含殷遗民与东阳主体族群,后者可能原为活动于甘肃东部地区的西土古族,或因灭商有功,于周初改封畿内,并被分赐以殷遗民。墓地内的墓葬按族属、等级分墓区而葬,表明血缘关系是其社会组织的基础,族群内与族群间的等级差异又体现了宗法等级制度及族群关系的政治等级化。其统治族群结合殷遗民的族群构成形式,罕见于西周畿内的非都邑性聚落,原因当与东阳主体族群的特殊社会地位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