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献研究显示青少年志愿服务有"学习发展、提升责任、公民培养"等鲜明的特点和需求,美国青少年志愿服务的繁荣与坚持不懈的立法和"法律、计划、激励政策三位一体"的激励体系是分不开的,同时青少年志愿服务计划丰富,激励方式多元化、具体、针对性强。我国法律规章制定起步较晚,存在志愿者激励的政策分散、规定不具体、针对性不强、约束力较低等问题,志愿服务计划也很不平衡,因此还存在较大的完善空间。建议完善青少年志愿和配套激励制度,挖掘、创新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和发展需求的志愿服务计划,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荣誉表彰奖励制度、高中和大学学分制度、升学和就业考察制度和经济回馈、权益回馈制度等,同时鼓励一些省市在完善青少年志愿者激励制度上先行先试。

  • 单位
    上海建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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