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监督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我国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对加强"法律监督者"的检察机关在自侦案件中司法活动的监督有重要意义。针对目前该制度存在缺乏法律依据、选任机制不独立、程序设置欠合理、监督效力较弱、培训奖惩制度不完善、运行资金欠缺等问题,提出了推动制度入法、改革选任机制和机构设置、合理设置程序启动权、加强知情权保障、强化监督效力、设立业务培训及奖惩机制、完善资金支持机制等建议。在我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理性分析人民监督员制度价值,结合司法实践理清该制度存在的问题,逐步推动该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从而实现对检察机关司法活动有效外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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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