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定期奏报为古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明代初期因太祖认为过于繁琐,大部分的定期奏报被改为"岁报"。虽然在财政管理上仍有少数银库保留了月报或季报的形式,但并没有形成更进一步的管理制度。崇祯初年由于承继嘉靖以来的高额边费支出,国家财政赤字逐年攀高,崇祯帝原拟透过财政清查与预算控制建立收支平衡的国家财政,却因己巳之变而功亏一篑。为解决因此而产生的钱粮收支混乱问题,在崇祯帝的主导下加强定期奏报,由每日一报、五日一报,最后建立相关银库与边备的月奏制度,以掌握财政收支的实时情况,并透过户部驳查,形成由中央控制的机制,防止错误与舞弊。这样的制度,为清代奏销制度奠定了重要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