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86-2018),水泥窑窑头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污染源源强应采用实测法、类比法、物料衡算法中的一种或数种方法进行核算。本文以广西某水泥生产项目为例,给出采用实测法进行源强核算的计算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