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管辖异议程序及处理规则问题研究

作者:王颖; 陈希国
来源: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21, 37(05): 161-170.
DOI:10.14020/j.cnki.cn37-1430/d.2021.05.013

摘要

民事诉讼管辖是在法院系统内部,确定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与权限。因诉讼实践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加之诉讼当事人不当运用规定疏漏,导致对现行立法和司法解释规定的不当操作甚至滥用。面对民事诉讼管辖异议实践的问题,有必要进一步厘清民事管辖异议的制度目标,坚持程序严肃性与当事人意思自治相结合,推进管辖程序事项适当简化与迅捷处理,着重规制异议权滥用行为,适度扩张应诉管辖范围理解,细化办案流程减少程序迟延。同时,通过提升管辖异议解决的效力层级,扩大当事人管辖选择自治范围,消除管辖异议内部程序叠加,明确关联案件在不同法院之间的合并管辖等办法,优化管辖异议的处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