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破产法的适用范围过于狭窄,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扩大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使非法人企业及其投资人也具备破产资格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应该建立和完善配套制度,方能与破产制度的变革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