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免费注册
首页
论文
论文详情
赞
收藏
引用
分享
科研之友
微信
新浪微博
Facebook
分享链接
破产法适用范围刍议
作者:杨曼
来源:
南方论刊
, 2004, (06): 33-35.
破产
破产法适用范围
破产资格
非法人企业破产
自然人破产
摘要
我国现行破产法的适用范围过于狭窄,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扩大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使非法人企业及其投资人也具备破产资格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应该建立和完善配套制度,方能与破产制度的变革相适应。
单位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相似论文
引用论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