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仵作职业历史悠久,至清代已臻完备。从《南部档案》可见,清代仵作的职位设置、招募培养、考核审查、经济待遇及社会地位等均有明文规定,其职业范畴也从殓葬逐渐演变为验尸、验伤等而已具法医雏形,其检验手段和技术对现代法医也有不少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