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时代,互联网蓬勃发展,数据信息采集手段不断模糊隐私边界,个人隐私信息十分容易被挖掘、预测及监控,在工作场域内实施网络技术监控已成为常态,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权与劳动者隐私保护之间的冲突不断加剧、平衡已被打破。保障劳动者隐私权是体现劳动者人格尊严权的题中之义,也是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的基础,应结合隐私权的合理期待原则,凝聚集体层面力量,配以完善的程序性保障措施来实现对劳动者隐私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