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案例基于循证矫正的视角,借鉴国内外已有研究验证的有效矫正理念和矫正实践的方法,针对易怒未成年犯的犯因性需求,遵循最佳证据,以生活技能教育之同伴性教育、参与性教育为教育形式,以认知行为、宽恕干预、人本主义等理论为指导,对易怒未成年犯的处理情绪能力进行培养。通过统计实验结果及后续访谈内容表明,处理愤怒情绪能力的培养方案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易怒未成年犯的处理情绪能力,不再将自己的愤怒情绪压抑在心里,而是寻求合理、适当的表达和宣泄,从而降低了攻击性行为的发生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