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氧乙烷被定义为极度危害介质Ⅰ级。具有易燃易爆、易自聚的特点,被国家安监总局列入首批重点监管的化学品明录,其生产、运输、储存等各方面均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在其运输阶段,不仅要严格的遵守石油化工设计标准,还要明确其操作规程,要结合其权限范围、特殊性,实施相应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