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郑某某、湛江市一品石公司与青岛福库公司侵害商标权再审案件为研究对象,回顾了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发展历史以及成因,论述了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法律属性、类型及法律责任承担;诠释了诚实信用原则是当之无愧的帝王条款,其原则精神贯穿知识产权取得、使用、保护全过程,任何有违该原则的行为必然产生法律上之不利益,进而得出基于不当获得的知识产权起诉正当权利人之行为有悖法律目的和精神,属于权利滥用,其主张不应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