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合理的高职"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对提高我国高职"双师型"教师队伍质量、推进"双高计划"建设、完善职业教育教师资格制度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吉林、安徽、江西、福建、广西五省(自治区)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标准的比较分析发现,现有认定标准存在认定条件缺乏科学合理性、过程缺少规范性、结果缺乏有效性等问题,应从明确高职"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条件、规范认定过程、完善高职"双师型"教师管理机制三方面入手,制定高职"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