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2年11月9日,科学技术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的通知,针对人才评价“破四唯”后“立新标”不到位、评价方式创新不到位、资源配置评价改革不到位、用人单位评价制度建设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制定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江南大学、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这9所高校/高校附属机构成为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