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县处级干部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支中坚力量,他们在党的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责任,应该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然而,他们一旦发生违纪问题,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也会比较大。党的十八大以来,辽宁省纪委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共立案查处了3617件县处级领导干部违纪案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等2907人,其中党纪处分2412人,政纪处分109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