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迈向信息时代的深处,数据的市场价值及其实现方式不断显化,数据成为一种全新的生产要素。当前,数据要素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数据要素的私权益属性与公权益属性不断融合,不同类型的数据权益交织在一起,致使数据权益的边界愈发模糊,其法律定位与保护机制亟待明晰。基于数据要素具有多元权益融合的特征,建议引入场景原则,科学合理、安全高效地实现不同场景下多元主体利益的动态平衡,推动数据要素保护从静态的私权模式向动态的共治共享模式的转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