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在"十三五"强调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背景下,应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信息技术规避监管的法规、措施逐步出台。有学者指出,避风港规则正为这些法规、措施取代,在实务中存在失灵的可能性。因此,针对提供链接、搜索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结合法院判决实例分析影响避风港规则适用的因素,从而揭示法院在平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信息传播积极性及其著作权保护义务时的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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