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9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0年6月24日省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李国英2020年7月22日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权威和尊严,现决定对《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3部省政府规章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