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运用双重委托代理理论,将新股发行过程中三个参与主体(中国证监会、拟发行企业和保荐人)行为进行了剖析,将新股发行过程分解为两层委托代理关系,分别为中国证监会与拟发行企业的第一重委托代理关系以及拟发行企业和保荐人之间的第二重委托代理关系。在双重委托代理框架中,初级和次级的层级中存在着不同的风险特征,主要有权力寻租和渎职、道德风险、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以及信息不对称下的合谋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