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实务界和理论界都存在着"捕诉合一"还是"捕诉分离"之争。"捕诉合一"在提高诉讼效率的同时,亦有追求司法效率牺牲司法公正的问题。"捕诉合一办案模式"可能存在压缩犯罪嫌疑人的辩护空间、降低起诉质量、够罪即捕的缺陷。在司法改革逐步推进的背景下,通过对批准逮捕程序中犯罪嫌疑人权利的救济、听证制度、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方面进行完善,以求在"捕诉合一"办案模式下,诉讼效率与诉讼公正之间重新达成某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