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资并购境内农业企业作为世界经济全球化下产业兼并与融合的普遍现象,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已然成为一种趋势。针对外资并购境内农业企业可能导致的行业垄断,美国和日本已经通过立法措施加以防范,实践证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当前中国也面临着外资并购境内农业企业的反垄断问题,需要在借鉴美国和日本成熟经验的基础上,设计出适合中国经济发展的有关外资并购境内农业企业的立法体制,以有效保护中国农业企业权益,并合理、更好地利用外资,实现分享经济全球化利益的同时,保障中国的经济主权和经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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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