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政办发〔2022〕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健全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6日健全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完善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切实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