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从近二十年来的实践来看,三江源地区已经实施的生态补偿属于政府主导型的生态补偿,且以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纵向生态补偿为主。目前,我国在政策和实践上推动和开展的横向生态补偿以跨界生态补偿为主,在全国性的江河源头三江源地区横向生态补偿方面还缺乏相应的制度与实践基础。基于这样的现状,建议三江源水资源生态补偿在现有中央和地方政府主导的纵向补偿体系以外,重点探讨并推动其他具有现实可行性的间接型、市场化、多元化横向补偿方式。

  • 单位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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