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新疆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协同发展现状,选取新疆12个地市为研究对象,从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两个方面构建了新疆两化协同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2016年新疆统计年鉴整理相关数据,运用协同理论构建协同度的评价模型,对新疆12个地市的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协同发展水平进行评价。结果表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阿克苏地区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协同度在12个地市中排名分别为第1名、第2名、第3名;吐鲁番市、哈密地区、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等地居中;喀什地区、和田地区、乌鲁木齐市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协同度在新疆排名分别为第10名、第11名、第12名。从新疆各地的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情况和两者的协调性进行分析,并针对各地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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