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县试点是安徽省农业税费改革史上的转折点。1999年,中央和安徽省基于新兴镇再到五河县历次改革的经验,作出在怀远、望江、来安、濉溪四县开展进一步试点的决定。四县试点进一步减轻了农民负担,并从精简乡镇人员机构、清理乡镇债务、改革村提留等方面将农业税费改革深化为农村改革,并为新世纪的新农村建设指明了方向。及至2000年的农业税费改革,安徽省推广四县试点的措施,扩大农民减负的规模,深化农村综合制度改革,建立多级财政扶持体系,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进一步激发农村经济活力,并印证了四县试点的有效性与创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