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就在于确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身所固有的客观实在性亦即理论彻底性。其一,在生存体验的层面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源于中华大地上各民族的共同生活,它是对中华大地上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和共同命运的哲学表征,因而它是通过中华各民族并且为了中华各民族而形成的精神财富,它能够唤起中华各民族的共同记忆并获得中华各民族的真切认同。其二,在范畴规律的层面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规律性的意义上打破了资本逻辑对民族共同体的抽象束缚,超越了民族主义与多元文化主义的抽象对立,确立了一种以社会性和共同性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民族观,亦即一种社会主义性质的关于民族国家和民族共同体的认识范式和解释框架。其三,在形上价值的层面上,作为马克思“真正的共同体”的当代中国形态,中华民族共同体兼具历史性的特质与自然性的内涵,是联结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中介环节。由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便获得了“类意识”的社会意义,集中表征着作为类存在者的人的“类特性”。作为一种“意识体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现实性——规律性——价值性“三者一致”的基础上获得了客观实在性的全面确证,从而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事实依据、逻辑支撑和价值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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