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苏发改规发[2021]4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为进一步加强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科学管理,推进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用地集约、功能集成、产业集聚,提高物流整体运行效率和现代化水平,扩大优质物流服务供给,降低物流成本,支撑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我委制定了《江苏省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