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中组建争端裁决机构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大型土建工程施工,之后逐渐得到了广泛采用。分析了争端裁决委员会(简称DAB)的工作内容,归纳了争端解决的程序,研究分析了争端裁决委员会处理争端的权威性、独立性、弹性约束性、可接受性、思维成熟性、可和谈性、可降风险等8个特性及相关理论问题。DAB在我国二滩工程和小浪底工程建设中发挥了独立、公正、权威和令人信服的争端处理作用。建议我国相关项目法规从理论上引入适合中国国情的DAB管理体制,以适应加入WTO带来的国际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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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