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已成为当前我国改变资源约束趋紧、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手段,而融合了诸多社会功能及利益冲突的水生态补偿制度则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但相比较于日渐成熟的顶层制度设计而言,水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则相对滞后,很大程度上阻碍着水生态补偿实践的全面开展。为全面发挥水生态补偿制度在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应该针对其当前存在的法律依据不足、理论研究基础亟须强化、实践绩效有待提升等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并探讨全面性的改进策略,以构建水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的利益格局,真正实现制度文明引领用水文明、用水文明反哺制度文明的远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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