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刑事立法的犯罪化扩张与刑法的谦抑性之间究竟什么关系?践行刑法的谦抑性,是否必须收缩刑法规制的疆域而以非犯罪化为努力方向?刑法现代化的推进与现代刑法的建构,应与传统刑法观逐渐决裂还是坚守不变?笔者拟以我国法律体系为主要研究语境,通过对上述问题的研究,提出对于现代刑法的谦抑性内涵及其实现路径的思考。内涵与厘定:象征性刑法论对谦抑性的现实误判象征性刑法是指立法者为回应公众舆论对于犯罪治理的呼吁和压力,将不应当且实际上也难以有效进行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