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方道德情感主义者主张人类天生的情感或情感反应能力是理解、解释和辩护道德的最终根据。但如果情感自身的合理性得不到说明,或者需要情感以外的理性概念来加以辩护,那么,以情感来理解、解释和辩护道德的道德情感主义路径从根本上来说就是难以成立的。我们需要一种有别于西方传统理性概念的情感理性概念来为道德情感主义做根本的辩护。情感理性既可以界定为一种推理能力,即通过情感反应从某些事实前提推出规范性判断或价值判断的能力,也可以界定为规范性或应当性的来源之一。情感理性的思想为近期认知神经科学的实验研究所证实。历史经验也表明,恻隐之心所产生的道德情感往往是我们判断道德是非更为可靠的标准。自然选择的理论也为情感理性的思想提供了进一步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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