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吉政办发[2021]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加快畜牧业经济强省建设,在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上实现新突破,在加快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征程上展现新作为,经省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我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